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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第4點、第8點、第9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15日以臺教師(一)字第1152601615A號令修正發布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藝術才能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7-28 14:07:05 點閱: 57 (另開新視窗)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15日臺教師(一)字第1152601615B號函辦理。
二、 旨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該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陳小姐,電話:(02)7736-6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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