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國高中】彰化縣113學年度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3/6前)

類別:獎助學金 張貼者:幹事-教務處

張貼日期: 2025-02-26 13:56:34 點閱: 666 (另開新視窗)


校內紙本申請期限:即日起自114年3日6日止

申請資格:凡設籍彰化縣滿6個月以上,現就讀本縣國民中學或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自強學生,符合「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第2點各款清寒資格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優秀學生始得提出申請。

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1份。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正、反面影本且須具本學期註冊。)

(三)自強證明:
1.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2.經核定為甲、乙、丙級扶助家屬。

3.特殊境遇家庭。

4.家庭遭遇變故,經班導師認定出具書面證明者

(四)前一學期(113-1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1份及日常生活表現--操性證明。

(五)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1份。
本校國中部推薦限額為22名、 高中推薦限額為6名,如有超額考量成績及個別獎助金申領狀況,簽請校長核可。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