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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部】114 學年下學期高中學期補考日期、注意事項、補考名單、補考範圍、補考座位公告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高中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7-02 10:52:04 點閱: 922 (12188.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1. 務必攜帶學生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需有照片),否則不得進入試場。
  2. 穿著全身校服,否則不得補考。
  3. (沒穿著校服者,不得進試場考試,回家換完才能入場,當天學務處不提供借用)

    1. 請依照補考座位表中,於考試時間前十分鐘至考試教室前往應試,逾時20分鐘者,不准考試。

    (補考座位請參考附檔,補考當日於成功大樓川堂也有紙本公告可查詢)

    1. 考生進入試場就座前,應確認鐘錶之鬧鈴功能均已關閉,取下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眼鏡類、智慧型手錶類、智慧型手環類、耳機類);並將行動電話完全關機(含關閉鬧鈴、震動、提示音等所有功能。飛航模式、靜音模式等皆不符「完全關機」)。
    2. 試場不可飲食,嚴禁帶早餐食物進入試場,考試完畢請帶走所有自己的物品與垃圾。
    3. 補考方式:
      1. 請自備黑色原子筆,2B鉛筆,橡皮擦。
      2. 領卷:一次領所有補考考卷,並於領卷確認表上簽名。(若試卷有疑問請當場反應)
      3. 時間:115年 07 月 07 日(二) 上午 8:30 分至 12:30 分,

    補考時間最多4個小時 【若超過 20 分鐘(08:50後),不得再入場考試】。

      1. 交卷事宜:
        1. 30分鐘內不得提早交卷,最多應考 4 小時。
        2. 題目卷與答案卡或答案卷請一併交回。 (裝訂之題目卷請勿拆開)
    1. 依「彰化縣立成功高中補考暨其延伸性相關規定」,教務處於結算學期成績後,分別公告辦理學期補考一次,不再另行通知;補考缺考者以自動放棄論,不得要求另行補考。

    115年 07 月 02 日 教務處 高中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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