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7-15 09:00:00 點閱:43
帳號:准考證號碼(例如:B01)
密碼:身份證字號
最低錄取標準為60分
凡錄取者,請備妥以下文件:
(若法定代理人或主要照顧者無法陪同報到時需攜帶)
若有特殊身分,請繳交特殊身分證明文件。例如:
請偕同家長親至成功高中教務處註冊組辦理報到;
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入學資格。
1.「大學繁星計畫」規定推薦報名資格需全程就讀同一學校,凡參加轉學錄取學生不得參加繁星計畫之推薦甄選。
2.經轉學之學生,需於原就讀學校完成就讀期間之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資料完備作業,如未能完成,責任自負。
3.依照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11條、14條與第16條規定:
「課程綱要規定應修習之部定及校訂必修科目,未修習者應修習。已修習且取得學分之科目,經審查符合課程綱要要求,或經測驗及格者,得列抵免修」,請報考同學應審慎評估學分補修數量可能導致無法如期三年畢業之情事,轉學後依據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標準,若因學分數不足以致於無法如期畢業,責任自負。